第九篇 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之於信徒
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身體而有的生活 

壹 在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有三處經節啟示在信徒的團體神人生活中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這生活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使召會得建造這三處經節說到父的生命18、子的生活21和那靈的蓋印30):

  以弗所四章18節說:『他們在悟性上既然昏暗,就因著那在他們裏面的無知,因著他們心裏的剛硬,與神的生命隔絕了。』這一節說到說到與神的生命隔絕。與神聖的生命隔絕或分開,乃是嚴肅的事。神的生命乃是為了在祂神聖的分賜裏,用祂的神聖豐富供應祂的兒女。

  四章21節說到:『如果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就是當耶穌在地上生活時,神的生命在耶穌身上所顯出的實行。就如四福音所記載的,在耶穌的日常生活裏有非常真實的東西,那非常真實的東西就是神的神聖生命實化並實行出來,成為耶穌人性中的實際。這在耶穌身上的實際,乃是為了用基督人性中敬虔的生活灌輸信徒。

  四章30節說到:『並且不要叫神的聖靈憂愁,你們原是在祂裏面受了印記,直到得贖的日子。』這裏警戒我們不要叫聖靈憂愁,我們原是在祂裏面受了印記。這靈乃是蓋印的靈;祂甚至就是印墨,我們都是以此受印的。這印墨的內容、元素、素質,就是神聖的生命加上耶穌實際的人性。這印塗絕不會乾枯;它永遠是濕的。它是濕的,就能以三一神浸透、滲透並泡透我們。

  神的生命、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以及聖靈的蓋印,乃是神聖分賜的三個源頭。表面上,保羅所寫的相當普通;但在那些普通的字句裏,他加上了神聖三一美妙的元素和因素—父的生命、子在祂人性裏的生活以及靈的蓋印。生命是屬於父的;這生命必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成為實際;這實際就是那在耶穌身上的實際。這實際作為父生命的實行,又成了印墨,就是聖靈。這印墨印我們的時候,乃是以耶穌日常生活的實行中那神聖的生命浸透、滲透、泡透我們,使我們成為耶穌之生活(就是父生命之實行)的「影印」本。這結果乃是使三一神在召會中並藉召會得著榮耀的彰顯。

貳 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二十四節啟示信徒團體神人生活中,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的基本原則;這生活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

  以弗所四章17~21節說:『所以我這樣說,且在主裏見證,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外邦人在他們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他們在悟性上既然昏暗,就因著那在他們裏面的無知,因著他們心裏的剛硬,與神的生命隔絕了;他們感覺既然喪盡,就任憑自己放蕩,以致貪行種種的污穢。但你們並不是這樣學了基督;如果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為了過一種為著建造基督身體的生活,我們需要注意一些原則和細節。第一個原則乃是,我們不要像外邦人在他們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弗四17)。世界裏的每一個人,不論男女老幼,都流連在自己的心思裏。就連睡覺的時候,他們也留在自己的心思裏。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會作夢。一個人若想要有一所大房子或一輛好車子,晚上就會夢到這些。這就是在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傳道書五章7節說:『多夢和多言,其中也都是虛空;你只要敬畏神。』凡在心思裏的都是虛妄的。智慧的所羅門王說,在日光之下,凡事都是虛空的虛空(傳一2)。我們是得救的人,絕不該在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

  第二個原則乃是,我們不該與神的生命隔絕(弗四18)。我們信徒裏面有神的生命。但即使這樣,我們卻常與神的生命隔絕。我們並沒有保守自己聯於、聯結於、聯絡於神聖的生命。我們的確有這生命,但我們並不用這生命,也不倚靠這生命,反而將這生命擺在一邊。與神的生命隔絕是一件嚴肅的事。

  一幢建築物裏可能有電的安置,但若把一小張紙插在電線中間,電就中斷了。要中斷電流很容易。我們若中斷電流,這裏雖然仍有電,卻無法供應我們。這樣,我們就與電隔絕了。神的生命也是這樣。雖然我們有神的生命,卻很容易與這生命隔絕。

  第三個原則就是,我們不要停止顧到良心的感覺(19)。我們的良心必須很敏銳,必須在很好的狀況裏。每當我們感覺良心有定罪,我們需要馬上顧到它(徒二四16)。忽略良心是危險的事。

  第四個原則乃是,我們需要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基督(弗四20~21)。聖經不是一本虛空的教訓。它教導我們一些真實的事物,特別是教我們認識一位人物,耶穌基督。祂有神性,也有人性。祂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在祂身上,我們可以看見美妙、絕佳、神聖的屬性,諸如神聖的愛、光和忍耐,從祂屬人的美德裏活出來。我們需要學習這實際。耶穌是謙卑、仁慈、忍耐的。這就是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要有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就是要有父神作實際,從我們的人性裏活出來。我們的愛就象手套,基督的愛就象手。沒有手,手套就是空的,沒有實際。但當手和手指進到手套裏,充滿手套時,手套就滿了實際。

  為了要學習這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我們需要調整我們自己的人性。我們不該以我們是中國人或美國人為藉口,而留在我們中國人或美國人的個性裏。我們該把我們的人性調整為耶穌的人性。耶穌活父的生命;同樣的,我們需要活祂的生命。有些弟兄也許是慢的,而他們的妻子也許是快的。他們都要照著耶穌的人性來調整自己。我們若活出老舊的人性,就常會有爭吵。今天許多夫婦鬧離婚,主要的都不是因著大事,而是因著累積的小事。我們若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來過生活,就不會離婚。雖然全世界離婚的比率越來越高,就連基督教中也不例外;然而我們能見證:在主的恢復裏,只要夫妻雙方都過正常的召會生活,就絕不會有離婚的事發生!

    我們必須在神聖的分賜裏,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實際與虛空相對)學基督;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就是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如四福音書所記載的,重複在祂許多肢體身上,作為得了成全之神人的團體生活:

1   我們這勞苦擔重擔的,需要到我們親愛的主這裏來,祂必使我們得安息,並且我們要負祂的軛,且要跟祂學;這就是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基督—太十一2830

2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正在受主的訓練成為神人,照著基督這第一個神人的模型,否認我們天然的生命和個性,而活神聖的生命—29節上,加二20

3   在耶穌的為人生活裏,祂在人性裏以三一神奧秘的屬性,顯出神性的美德;我們需要吃祂,並留在與祂的親密聯結裏,藉此跟祂學,使我們因祂活著,在我們人性的美德裏彰顯神聖的屬性—路七1314,約六57,西二2319

4   祂以父為祂的源頭,「望著天」;我們需要仰望主的祝福,正如祂仰望父的祝福,仰賴父作祝福的源頭—太十四1923

5   正如子藉著在十字架的祭壇上犧牲自己來完成神的旨意,正如祂是神的帳棚,就是神的帳幕與殿,在地上過寄居者的生活,沒有枕頭的地方,我們也需要過祭壇(釘十字架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與帳棚(召會—團體的基督作我們的生活)的生活。

6   基督身體作為新人的生活,該與耶穌的生活一模一樣;耶穌在地上生活的方式,乃是今天基督身體作為新人所該有的生活方式—弗四2024

  以弗所四章22~24節說:『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了舊人,這舊人是照著那迷惑的情慾敗壞的;而在你們心思的靈裏得以更新,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為了過一種為著建造基督身體的生活,需要注意的〕第五個原則乃是,我們必須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舊人(弗四22)。我們已經在從前的生活樣式裏生活多年了。今天我們必須停止並脫去這舊人的生活方式。脫去舊人就是脫去舊習慣。我們必須脫去這照著那迷惑之情欲敗壞的舊人。保羅在這裏所說的那迷惑是人位化的,就是撒但。撒但就是整個宇宙中迷惑的總和。凡他所提議的,都是一種迷惑。主耶穌說,撒但是謊言之父(約八44)。他是迷惑的集大成。這迷惑完全與舊的生活方式有關,這生活方式的總和就是迷惑。因此,脫去舊人就是脫去撒但。

  接著,我們必須在心思的靈裏得以更新(弗四23)。這就是說,我們的心思要被靈充滿、浸透,並要在靈的控制與引導之下。這樣,我們的靈就成為心思的靈。我們乃是藉著這控制心思的靈,而得以更新。

  末了,我們必須穿上新人(24)。穿上新人的路,是在於神聖的分賜。我們不是照著舊的習慣與舊的生活方式而活,乃是照著現今及時的神聖分賜而活。這就是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這裏的實際也是人位化的。迷惑是撒但,而實際乃是三一神。

參 以弗所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二節啟示信徒團體神人生活中,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的生機細節;這生活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

  以弗所四章25~28節說:『所以你們既已脫去謊言,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偷竊的不要再偷,倒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好有所分給需要的人。』現在我們來看信徒生活的細節。第一點,我們是基督身體的肢體,就必須彼此說實話(25)。我們絕不該向與我們同作肢體的說謊。說謊是絕對錯的。任何謊言,無論是粗魯的或文明的,都是錯的。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往往以文明的方式來說謊。他們以悅人的外表來隱藏他們的謊言。但這是錯的。我們只該彼此說實話。

  第二點,我們不可含怒到日落(26)。我們不該「趕不上」日落,乃要「趕過」日落,在日落前息怒。不僅如此,我們絕不該給魔鬼留地步(27)。我們若不息怒,卻一直含怒,就會給魔鬼留地步。在我們的婚姻生活中,生氣就像星星之火。但我們若不熄滅它,就會帶進一場大火,把我們整個的婚姻生活燒盡。在召會生活中也是這樣。我們是基督徒,常常聚在一起,彼此之間很容易互相得罪。我們必須讓這些不愉快的事過去。這樣因著被得罪而生氣,非常破壞我們,甚至會破壞我們的胃,叫我們可能因此得胃潰瘍,更可能影響我們的內分泌。我們若在日落前息怒,就會得自由,也會歌唱讚美主。

  第三點,我們不要偷竊(28)。我們也許認為我們從未偷竊,但實際上,人人都偷竊。無論我們是紳士或淑女,男孩或女孩,在神眼中,我們都偷了別人的東西。作老師的可能帶了學校的粉筆回家,作職員的也許帶了一些辦公室的東西回家。我們也許說這不是偷竊;但在神眼中,這乃是偷竊。在一些「弟兄之家」、「姊妹之家」都發生過偷竊的事。所有年輕的女孩都偷過媽媽的東西。有時候家賊比外賊更難防備。我們核對自己,就能發現我們裏面有各種不同的偷竊。但我們不該再偷竊。因為我們的神乃是鑒察人心肺腑的神!

  第四點,敗壞的話一句都不可出口(弗四29)。今天,由於社會中不良風氣的影響,我們常聽到敗壞的話,就是帶給我們死亡的話。我們聽到這些話的時候,不該去想這些話的對與錯,乃該核對看看,這些話是叫我們活,還是叫我們死。一句話只要是殺死我們的,就是敗壞的話。我們不該讓這類的話出口,反而只該按需要說建造人的好話。我們若這樣作,就會在神聖生命的分賜裏,將恩典,就是神所是的另一形態,供給聽見的人。

  第五點,我們不要叫聖靈憂愁(30)。聖靈若憂愁,我們就不會快樂。我們若不快樂,就表示聖靈在我們裏面不快樂。這聖靈正在印我們。這印塗就是神聖三一的分賜,一直印到我們身體得贖的日子。「直到」一辭,在原文也有「為著」的意思。我們不僅受印直到得贖的日子,也是為著得贖的日子。這就是說,藉著那印塗的泡透和浸透,我們就會夠資格在那日得贖。這印塗是為著那日。我們今日若不受聖靈這印墨的印塗和滲透,就不能期待那日會得贖。我們今日天天受印塗,就使我們夠資格在那日得贖。

  第六點,我們要戒絕一切的苦毒、惱恨、忿怒、喧嚷、譭謗,同一切的惡毒(弗四31)。「一切」形容以下一切的項目。這就是說,我們不僅該戒絕一切的苦毒,也該戒絕一切的惱恨、一切的忿怒、一切的喧嚷、一切的譭謗,同一切的惡毒。換句話說,我們必須保守自己脫離這一切污穢的事。

  最後,第七點,我們必須以恩慈相待,心存慈憐,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一樣:我們已經得著各樣屬靈的福分,所以我們必須一直彼此祝福,心思一致,同情體恤,弟兄相愛,心存慈憐,心思卑微。我們蒙召是要祝福別人,所以我們這些蒙福的人該一直祝福別人,好叫我們承受福分;我們所祝福別人的,自己也要承受。

  每一對夫婦都巴望他們的婚姻美滿,但不能只是心願,必須在生活中認真的操練。從結婚那天開始,要學著說四句話:「請」、「謝謝」、「對不起」和「請原諒我」。我們若天天說這四句話,就不會離婚或分居。分居和離婚都是因為人太驕傲,不肯向自己的配偶說:「請」、「謝謝」、「對不起」和「請原諒我」:。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彼此每天都很接近。我們常會在說話行事上得罪人。我們都要學著彼此說「對不起」和「請原諒我」。但我們不該只從嘴唇裏說這兩句話;我們必須先禱告,向主認罪,並先在主面前好好對付這過犯。然後我們可以到我們所錯待的人那裏,與他和好。我們若這樣作,聖徒之間就不會有不和。我們會有和平,也會有適合建造基督身體的正當召會生活。但願在這新的一年的起頭,我們都能有這樣甜美、柔細的操練與實行!(林天德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