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恢復中獨一的工作

第五篇 干犯聖所的罪孽,與用金、銀、寶石建造相對

 

首先在民數記十八章給我們看見,祭司所犯的罪,乃是干犯聖所的罪孽,也就是在神工作上的罪罪有一般生活的罪,但為主作工的人, 另外多有一種罪,就是在神工作上的罪,這乃是得罪神的聖別榮耀和主權一切與神旨意不合的,都是干犯聖所的罪孽在神的工作上有三件要緊的事,絕不可忘記第一,神工作的起頭乃是神的旨意,沒有一件工作能彀由我們自己起頭第二,神工作的進行乃是神的能力,沒有一件工作能彀用自己的力量只有神的能力神的纔蒙祂悅納人即使知道神的旨意了,還有一個危險,就是利用自己的能力思想吸引力或口才,來成功神的旨意,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就是這樣的一個事例

第三,神工作的結局乃是神的榮耀,沒有一件工作的結局是叫我們自己得榮耀工作的目標必須屬靈,用來達到神目標的方法和手續也必須是屬靈的;否則就有了干犯聖所的罪孽, 就是把肉體帶到神的聖所裏這就是為甚麼神揀選弱的愚拙的以及世人所藐視的,林前一章29 節:使一切屬肉體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誇口。』我們是貧窮弱的,但只要稍微幫助幾位聖徒,救幾個人,就會偷走神的榮耀;有些人屬靈的知識經驗增加,就可能驕傲也增加在神眼中,沒有一件事比驕傲更可恨更邪惡,神厭棄』、『敵擋驕傲的人; 全世界受撒但欺騙的人,都是驕傲的人;驕傲的人不認識自己,這就是干犯聖所的罪孽干犯聖所的罪有三種結果(三種刑罰)第一,失去生命的能力,變為不新鮮第二,屬靈的死亡在身上作工,也許身體有病或者甚至於死,神不讓犯此罪的人過去第三,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審判,在審判臺前,沒有一件罪比干犯聖所的罪孽更重,是直接得罪神,神是直接審判,因為聖所是神的,干犯聖所就是觸犯神的榮耀神的自己為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給我們看見,我們需要作神的同工,來作主的工,並且竭力多作主工,就是讓基督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好使祂能在我們裏面長大變化我們並從我們裏面流出而把祂自己作到別人裏面,以產生召會作神的耕地和建築

召會所有肢體是神耕地上的植物,在神的耕地上長大,然後變成為著神建造的寶貴材料寶石,表徵在三一神的美德和屬性上,對基督的各種經歷;這些材料乃是我們享受基督而有的產品,我們正在變成金寶石,為著神的建造在父神裏,我們有祂的生命和性情作金;在子神裏,我們有祂的救贖作銀;在靈神裏,我們有變化作為寶石藉著我們喫基督,連同我們屬靈的消化吸收和新陳代謝,基督就成為我們,我們也成為祂,就成為寶貴的材料,為著神的建造神永遠的目標乃是建造的聖殿我們也需要學習與變化的靈配搭,以成全聖徒,將三一神作為金寶石供應給他們,使他們因三一神的屬性作到裏面成為美德而得變化

正如雅歌一章1011節所描繪的,基督的佳偶進入召會生活以後,就開始被那靈重造而得變化在這變化的工作裏,需要一些變化人者的配搭,以弗所四章說到,他們乃是成全人者,幫助尋求者認識神的性情並經歷基督神已賜下一些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作職事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不可用木(人天然的性情)草(墮落屬肉體的人)(無生命的光景)建造召會,這是損傷作神的殿神的建築的召會(林前三1617);相反的,我們應當用金寶石來建造(陳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