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中作正確的人,
好在神的行政中照料召會


第一篇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
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


【前言】三一神中心的工作,就是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十架、復活、升天等過程,成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不只完成法理的救贖,更成功生機的救恩;為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我們能成為正確的人。而「在生命中作正確的人」,也就是作在生機救恩之三一神裏的人!惟有三一神作我們裏面一切的元素並源頭,我們纔彀格成為「在生命中作正確的人」!


壹 我們的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神的定旨要得成就,祂就需要有行政,有管理:
我們的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祂願意有所成就。神的定旨要得成就,祂就需要有行政,有管理。儘管舊約和新約之間表面上有不同,但關於神行政的神聖觀念,聖經從始至終是一貫的。基督徒一般會說,神在舊約裏的行政先是祭司,再是君王,末了是申言者。然而神在舊約裏的行政,就像在新約裏一樣,牽涉到使徒、申言者和長老。就人這一面而言,這三班人是神行政的主要構成分子。
『長老』這辭字面的意思是「較年長的人」。在家裏,父親多半是最年長的人;因此,父親是一家的長老。根據聖經,神的子民是由許多家所組成的羣體,在這許多家當中,有一些較為年長的人,稱為長老,他們是領頭的。在出埃及三章16節,神對摩西說:『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向我顯現。』因此,甚至在摩西蒙召、受差遣成為首位使徒之前,長老就已經存在。從出埃及記起,我們看見神對待祂的子民是藉著長老。在豫備過逾越節的事上,神是藉摩西先去找以色列人的長老(十二21)。因此,長老極為關鍵,因為他們是神子民中領頭的,並且代表神的子民。直接參與神行政的只有三類人-使徒、申言者和長老。


貳 根據整本聖經的啟示,長老是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
在聖經中,國度問題就是行政問題;神的國度就是神的行政、神的管理。今天宇宙中間出了事,就是因為神的行政出了事。作長老的人不光要看見,宇宙中間有神的救恩,有神的召會,有神的家;更要看見,宇宙中間有神的行政,有神的管理。神不是紊亂的神,神不是沒有規律,沒有法則的神,神乃是有規律、有法則,絲毫不亂,滿有秩序的神,所以神在宇宙中一定有管理,一定有行政。
在新約裏頭,神對召會都是行政,都是管理。新約聖經說到召會的時候,雖然也滿了生命的話,屬靈的話,但也滿了行政一面的話,管理一面的話。比方出埃及記二十章,十條誡命的頒佈,就是管理的話、行政的話;申命記中所有的典章、法則、條例、警告,也是管理的話、行政的話。主耶穌在馬太五~七章中,國度憲法的頒佈。包括關於國度子民的性質、國度子民的影響、國度子民的律法、國度子民的義行、國度子民的財物、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國度子民生活工作的根基等等,都是滿了行政的話、管理的話。
在神的行政裏,長老這一類人是基本的。我們不該完全依賴使徒和申言者。使徒受神差遣去完成某些事,申言者為神說話。然而,在神子民中間直接治理的人是長老。因此,長老是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


參 以色列人堅持要有王,這在神眼中是大惡,極大的惡事:
撒母耳記上八章5節,以色列的長老對撒母耳說,『看哪,你已經年老,你兒子不行你的道路。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位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以色列人要撒母耳為他們立王治理他們,令撒母耳不喜悅;他就為他們禱告(6)。撒母耳不喜歡看見神的選民厭棄神作他們的王。從人類的第一代起,人就厭棄神作他的王、他的頭、他的丈夫。撒母耳也不喜歡看見神的選民跟從列國的道路。以色列蒙神揀選,在這地上作特別的一班人;因此,他們該在各方面都與列國完全不一樣。然而,他們所走的路,卻是跟從列國厭棄神。
以色列人不僅令撒母耳不喜悅,也因著厭棄神作他們的王,以別的頂替神而得罪了神。『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聽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
在十二章12節撒母耳說,『你們…就對我說,不然,總要有一位王管轄我們;其實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你們的王。』從這裏我們看見,事實上,神纔是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等於厭棄神,要一個王頂替神;這在神眼中是極大的罪,極大的惡(17、19)。
神吩咐撒母耳只管聽從百姓的話,只是當鄭重地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要嚴苛地管轄他們。撒母耳照神吩咐他的去行,『將耶和華的話都告訴求他立王的百姓。』(八10~18。)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19上),說:『不然,總要有一位王治理我們,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率領我們出征,為我們爭戰。』(19下~20。)撒母耳聽見百姓這一切話,就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對他說,只管聽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21~22)。
因著堅持要有王,神的選民就從神轉向人。我們在這裏該學個功課:不論我們作甚麼,不論事情多好、多「屬靈」,甚至多合乎聖經,只要我們有了頂替神的東西,那就是惡的。我們所作的也許是好事,但只要我們棄絕神作我們的頭、我們的丈夫、我們的王,這些好事在神眼中就都是惡的。問題不在於好壞、對錯,乃在於我們到底是接受神為我們的王,還是棄絕祂。甚至在諸如購物的小事上,我們也常有代替品,而不是接受神自己。請問你的逛夜市、逛百貨公司,真是接受神為你的王麼?再比方我們身體一不舒服,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是拿著健保卡到處求醫,而少有立刻俯伏在主面前求光照的。我們可能很真誠的喊:「主耶穌,我愛你!」甚至到流淚的地步;然而日常生活中的老習慣,還是依然我行我素,誰也不能有絲毫的動搖!
乃是人的懶惰或怠惰,使人情願立王。以色列人的長老不願費心負起自己治理和爭戰的責任。他們看到列國有王為他們作一切事。我們可能會接受這樣的人,因為我們寧願休息,把責任留給別人。這是立屬人的王的原則。眾召會不需要王;有長老就彀了。神沒有意思在祂子民中間立屬人的王。


肆 因著神渴望將元首權柄和君王職分絕對、單單地保留給祂自己,所以祂需要各地有一班長老有分於祂的行政,卻不得罪祂的作頭:
主已給我們看見,神不要祂的行政中有屬人的王。舊約曾經有王,但那違反神的心意,因此在新約時代,神的子民中間沒有王。乃是舊約以色列人中間的墮落,纔使王進來。以色列人想要有王,是照著列國的風俗;這在神眼中是可憎的。我們必須有深刻的印象:我們不該有王。我們歡迎使徒、申言者和長老,但我們只有一位王,就是我們的神、救主和主。
根據聖經,使徒、申言者和長老總該是複數的。主呼召祂的門徒之後,選立了十二使徒(太十2)。每當主差遣祂的門徒出去時,總是兩個兩個地差遣(可六7;路十1)。主從未差遣單一的使徒。在行傳十三章2節,保羅和巴拿巴一起被打發出去作使徒;使徒職分裏總是有複數的情形。申言者和長老也是一樣。一處地方召會裏總該有幾位長老。使徒職分、申言者職分和長老職分中有複數的情形,這是非常關鍵的,因為這有助於避免任何人在眾召會中作王。
在早期的使徒們中間,沒有永久的領頭職分。在二章14節是彼得領頭,但在十五章13節是雅各起來領頭。這個記載顯示彼得並非永久、惟一、職位性或組織上的領頭人。反之,他只是暫時的領頭人;隨後雅各成為另一位暫時的領頭人。倘若有一位使徒、申言者或長老在其他人之上,那一位就是王;這對基督的作頭和作王乃是侮辱。
今天,在神行政中的基本因素是長老。使徒和申言者作許多事,但神行政的基本構成是長老。乃是長老在直接治理。因著神渴望將元首權柄和君王職分絕對、單單地保留給祂自己,所以祂需要各地有一班長老有分於祂的行政,卻不得罪祂的作頭。在馬太二三章8~10節,主耶穌清楚的囑咐:『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那天上的;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今天在眾召會裏,神的子民中間不該有王。各地召會的長老們必須殷勤,為著一切事直接尋求主。他們應該為著各樣需要禱告、交通並等候主,好直接從祂得著指示、引導和帶領。
一面來說,長老絕不該以為,因為自己很能幹,所以不需要從其他召會或從外地的任何人得幫助。這種驕傲是錯誤的。另一面來說,他們也不該沒有辨識地向所有人敞開,一有需要就要求其他召會和主僕人的幫助,為要免於背負任何擔子。這也是錯誤的。我們需要謙卑,向人敞開,但我們也必須殷勤,不是一直倚靠別人的幫助。所以每當有需要時,我們應該先禱告,直接尋求主。我們禱告之後,主可能打發某人來,給我們特別的幫助,或者打開交通的門,使我們從其他召會得著幫助;但一般而言,我們必須照料自己本地的事務。
不論人有多輭弱,一旦結婚成家,總有辦法照料自己的家。同樣的,眾長老都必須學習照料自己當地的召會。他們不該一直期待別人的幫助,卻必須殷勤、忠信,並在禱告中直接向主敞開。沒有甚麼比我們直接與主接觸更好。長老們若是禱告、尋求主,並且等候祂,幫助通常會直接從主而來。


【結語】長老們治理一地的召會,乃是宇宙中最大的學問。在地上的國度裏,有國王或總統定奪一切;在大公司、大財團中,也有總裁總攬一切;然而,在主的恢復裏,我們高舉「耶穌是主」,沒有人能取代主的地位。我們盼望長老們,以及各大組的事奉聚會中,能有以下的共識和操練:
一、尊主為大:長老聚會或是事奉聚會,都是與主一同研議神聖的經綸,以及召會的往前。從其中能聽見聖靈的聲音,而得著主應時的引導。所以這是最重要的「國是會議」,必須尊主為大,不能隨便缺席。
二、主動用靈:有的人雖然來到長老聚會或是事奉聚會中,卻是被動消極,人到而靈未到。這就叫聚會的空氣停滯下沉,所有的定規也是草草了事。很容易就以人意取代神意,得罪神的王權而不自知。必須個個主動用靈,帶動清新的空氣,聖靈纔能真正作主席。
三、人人敞開:聚會的起頭,個個都要主動用靈;然而整個聚會的過程,卻需要人人都敞開。不能在聚會中保持緘默,散會之後卻大放厥辭,這會消殺同心合意。我們需要牢記:「禱告不透不交通,交通不透不定規」的原則,這就需要人人都敞開,沒有一點自己的保留。
四、尊重身體:若有人因事未能出席,而長老團已有定規,就要學習尊重身體的決定,而不能隨便翻案;也不必久候某人回來再定奪,免得有高舉某人作頭號長老的嫌疑。我們在長老聚會或是事奉聚會中,若能主動用靈並尊重身體,就能為召會帶來祝福!願以此共勉。
(林天德)